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,取消铝材、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、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等产品出口退税,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化学改性的动、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俗称废弃油脂、工业级混合油(UCO),现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13%。
“在此红利下,不少贸易企业给地沟油先戴上工业级混合油的帽子,beat365注册继而享受工业级混合油的增值税70%即征即退,再戴上以税则号列15180000报关出口的帽子,享受13%出口退税,从而达到享受双重税收优惠政策。”冀星坦言,这是因为上述UCO一般以海关编码HS15180000项下的第一项“化学改性的动、植物油、脂或微生物油、脂”报关出口,以及第二项“使用过的煎炸油”报关出口,“但实际均达不到两项标准要求”。
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一份“有关地沟业退税相关业务的调研报告”也显示,地沟油产业链条中端的收集加工企业即享受“资源综合利用”的70%的增值税即增即退优惠政策,beat365注册实际仅承担3.9%(13%x30%)的增值税税负,但开具13%的发票给下游化工企业,下游化工企业再开具13%的发票给链条终端的出口企业,出口企业享受13%的出口退税政策,形成“上游即征即退税负低,下游出口退税退得多”的特殊情形。beat365注册在此模式下,上游企业适用即征即退政策,所享受的税收优惠,实际降低的是国外厂商的采购成本,存在“我国的税收优惠拱手让人”的情况。
近年来,国家出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《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》《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》《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》等政策,积极支持生物柴油产业和SAF的发展。此外,国家还利用经济支持方式促进废弃油脂的回收利用,相继发布一系列通知和方案,明确纳税人回收利用废弃动植物油可享受的优惠政策,鼓励将废弃油脂转化为生物柴油,推动废弃油脂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展。
同时,SAF项目也不断扩容。例如,四川天舟在四川威远总投资额20亿元的产业基地目前正在建设,整体投产后废弃动植物油年加工能力将达50万吨,产值约100亿元;广西自贸区宏坤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在南宁签订关于60万吨/年生物航煤项目(一期)30万吨/年生物航煤加氢装置工艺包催化剂合作协议;河南省君恒实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吨/年废弃油脂加工可持续航空燃料项目已经开工……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机制给生物燃料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,但在全产业链整合上却稍显不足。例如生物柴油的销售免消费税,若按照5%+95%的比例调和成B5生物柴油则需要缴纳消费税,这样的税收政策会给生物柴油推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。所以,业内人士建议,在国家层面的整体统筹上进行合理、可持续的产业发展规划,出台鼓励政策并提升财政支持力度。